Following the Stop 114A forum, the Nan Yang reported the following:-
牵制互联网自由 赛夫丁支持废114 A条文
2012-08-11 21:07(吉隆坡11日讯)高等教育部副部长拿督赛夫丁博士今日表明支持废除1950年证据法令下增设的114A条文,因为此条文有牵制互联网自由之意。
将向首相传达
他说,巫青团长凯利也对这项于今年在国会下议院通过的修正法令有微言,所以他将跟凯利讨论此问题,再设法向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传达。
赛夫丁今日在大马律师公会礼堂出席1950年证据法令114A条文论坛时,表达了本身的立场。
这项论坛是大马律师公会年轻律师委员会、大马宪法主义及人权中心(MCCHR)和独立新闻中心(CIJ)所主办的系列批判思维论坛之一。
赛夫丁是论坛主讲人之一,另3名主讲人是律师冯正良(吉隆坡律师委员会资讯科技委员会联合主席)、宪法及人权律师K山姆卡及律师费沙慕丁。主持人马哈乐朱米。
条文一“网”打尽
114A条文的重点在于“假设出版内容是事实”(presumption offact in publication),阐明网络或网站的主人、管理人、主机、编辑订户,或者电脑或流动设备的主人,假设出版或再出版其内容。
这项广义的条文,几乎“一网打尽”个人及商业电脑用户。
除了费沙姆丁持不同看法外,赛夫丁、冯正良和K山姆卡,都认为114A条文对互联网用户造成巨大的冲击。
赛夫丁说,他支持首相倡导的政府转型计划及政治转型计划,不过却认为114A条文是问题条文。
难向民众交代
他说,政府曾经承诺不会审查互联网,但现在却实施114A文条,因此他在向民众解说时也感到棘手。
他说,在反应民众和本身对此条文的立场时,也必须同时考虑其他替代的法令,以在互联网资讯和个人利益上取得平衡。
针对费沙姆丁指有关条文,将在资讯自由流通于个人利益之间取得平衡点,赛夫丁说:“能够平衡当然是好事,不过我不确定,我们是否做到平衡,还是失衡。”
若出版内容属实 难给答辩人定罪
律师费沙姆丁认为,证据法令114A条文并非创建罪行或施加有罪的假设。
他说,假设出版内容是事实(presumption of fact in publication),是可以被推翻的,这项假定不足于证明答辩人有罪。
“如果控方或起诉人无法证明罪行的其他元素,案件一样是不能够成立的。
从“后门”送人入狱“
我不否认,条文中的一些字眼过于广义,尤其是‘提供出版便利’(开设面子书户口)这点。”
K山姆卡说,根据有关条文,被告者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是一种由“后门”送人入狱的做法。
冯正良视有关条文为攻击互联网使用者的工具。
14日互联网中断日
他说,为了抗议此条文,多个团体将在本月14日展开互联网中断日(InternetBlackout)运动。
国内一些组织认为,114A条文颠覆了“定罪前皆属无辜”的法律原则,这法令也可能被有心人滥用来陷害他人,特别是大选即将来临之际。
净选盟受促国庆 勿在独立广场办活动
赛夫丁在回应有关净选盟计划于国庆日前夕在独立广场静坐的问题时说,当晚民众都准备欢庆国家独立纪念日,所以他请求净选盟的成员不要在当晚在独立广场举行活动。
黄衣庆国庆引混乱
他说,如果当晚恰巧着黄色衣服前来庆祝国庆日,到时将会引起混乱。
“所以,我希望净选盟不要选择在国庆日前夕及同一个地点进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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