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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知識產權保你衣食無憂

    This article was published by Sin Chew in 2009. I didn’t realise that there is a digital copy of the article on its website. It was originally written in English but translated by Sin Chew into Chinese. I am reproducing it here for the benefit of my Chinese readers. Sadly, I am unable to read…

  • 拉昔巴星:114A苛刻‧應有更多機制保護無辜

    I was quoted in Sin Chew newspaper regarding the weakness of S. 114A Evidence Act 1950. 拉昔巴星:114A苛刻‧應有更多機制保護無辜 2012-10-24 08:22 布城23日訊)今年8月1日通過的證據法令114A條文,雖然經過總檢察署多次召開閉門會議討論,但仍無法消除各界人士對此條文的爭議。 應站在公眾立場考慮 【新潮】就像沒有一個女人會嫌自己瘦一樣,從來沒有一個男人會嫌自己的“小弟弟”過大。 大馬律師公會刑事法委員會主席拉昔巴星認為,檢察司應該站在公眾的立場考慮,而114A條文中應該有更多的防禦機制來保護無辜的人。 “但反過來想想,如果114A條文需要更多的保護機制以免錯誤使用的話,那為甚麼我們還要保留這樣的一個條文呢?” 他今日受邀在總檢察署主辦的114A研討會的發言時,提出上述看法。 總檢察署沒收財產(forfeitureof property)單位主任安森在回應其論點時多次強調,114A條文雖是以事實推定(presumption of fact),但若沒有其他證據支持,這也是無法入罪的。 他指出,事實推定並非法律新詞,根據基本常識判斷的情況也不只是應用在114A的情況中。 “像在一個人身上搜出大量毒品,我們也會推定他是販毒者。” 採用事實推定不恰當 對此,拉昔巴星反駁道,在114A中採用事實推定並不恰當,毒品不容易取得,栽贓嫁禍相當困難。 “但我們可以輕易地取得某人的手機發出誹謗性、煽動性言論陷害他人,而如果這個人根本不記得誰碰過自己的手機而無法找到時間證人,那他就被無辜冤枉了。” 他強調,資訊科技的發展如此迅速,設立114A條文是非常苛刻(Draconian)的。 針對拉昔巴星對114A的批判,他解釋,檢察司在收集證據時會考慮到當時的情況與背景才做出推斷。例如某人用電腦發出誹謗言論,但他所使用的電腦並非他專屬,那這項證據將非常薄弱,不足以提控某人。 “嚴峻的情況便需要採取苛刻的管制方法。” 瑪麗亞特:事實推定更易取真相 專精於知識產權與知識管理的律師瑪麗亞特認為,事實推定是為了更易取得真相。 “事實推定不是自動發生的,檢察司需要蒐集證據,確定器材的所有人後,才由被告舉證保全自己的清白。但就算某人被證實為發出訊息的器材的所有人,他也未必有罪。 單是這一項證明是無法讓他入罪的。” 但她指出,如果沒有114A條文的話,主控官同樣能夠援引114條文提控被告,而他們也能夠取得同樣的成果。 瑪麗亞特也是論壇的3名嘉賓之一,她認為大馬律師公會代表的立場強硬,但他們以公眾利益出發為考量,情有可原。 但她也認為,各方的爭議在於對114A條文有所誤解,他們必須詳細解讀整個證據法令,才能瞭解為甚麼要有114A條文。 “114A比114條文更明確,是因網絡上有人採用匿名方式犯罪而設的,但這項條文中並沒有列明只限用於資訊科技中。” 研討會分2部份進行 這場由總檢察署舉辦的研討會共分兩個部份進行,前半部為安森與扎布里講解114A條文的應用,以及數碼鑑證科無法找出電腦罪案兇手的困境,後半部則由三位論壇嘉賓針對114A的爭議發表看法。 研討會獲得來自律師、大學代表以及電訊服務供應商的響應,出席者近百人,會場幾乎座無虛席。 吳文徉:被告者難證明清白 出席研討會的律師吳文徉指出,以一名律師的立場來看,被告一旦被證實為通訊器材的持有者,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對他們而言是困難的,因為一般人大多不具法律常識。 而雖然無辜者事後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被提控,事實推定指他涉罪的話,已經足以導致讓此人名譽受損。 馮正良:危害資訊科技發展 114A應取消或重擬 吉隆坡律師公會資訊工藝委員會主席馮正良認為,114A條文應該被取消或撤回重擬,因為它將危害資訊科技的發展。 他指,用戶創建內容(user-generatedcontent)的網絡平台依賴網民評論和留言來獲得瀏覽率,繼而獲得廣告收入。…